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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常见的5个误区!大家都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5-12-25 09:33阅读:

关于印花税常见的5个误区!大家都了解吗?

导语:

关于印花税常见的5个误区!大家都了解吗?是本篇文章的核心内容。印花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对印花税的认识存在误区,这不仅可能导致税务处理不当,还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么,关于印花税常见的5个误区!大家都了解吗?以下小编就来解答关于印花税常见的5个误区!大家都了解吗?

误区一:印花税就是对签订的合同征收的税款,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正解:并非所有合同都需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明确:“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即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误区二: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正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因此,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等未履行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2号)第三条。

误区三: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具体金额,企业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正解:合同上没有金额的应税凭证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六条。

误区四:自然人股权转让时,受让方或出让方的其中一方缴纳印花税即可。×

正解:产权转移书据签订双方均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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