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指南
问: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答:
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直接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
第一,应提交的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每个商品或服务项目需要用分号隔开;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7.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9.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办理时间:全部办理时间为1.5~2个月内 1、专属顾问咨询:指导客户完善企业双软认证所需资料 2、认证方案设计:为...
许多人到现在还在迷惑,到底现在还有没有"双软"这一说法和政策?的确,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文件正式取消了"双软认...
通常初创企业要是能拥有双软认证,将会提升企业竞争力及可信度,但是,初创企业如何做才能够获得双软认证呢?我...
有一位小伙伴找到资质匠,他说:我们公司不久前刚办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好像被弄丢了,那么在南宁,出版...
"太不可思议了,我没带任何纸质材料,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只在爱山东APP申领了身份码、微信小程序申领了营...
互联网药品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资质。互联网药品许可证分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一种资质。关于互联...
很多企业都在加急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但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到底是个什么呢,为什...
电话:157-1882-9113